九江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不仅留有古建筑、古文化,还存有历代的古树名木。九江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和建立档案,并制定了古树名木相关的保护管理措施。2005年,市政府以国务院《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办法》为依据,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九江市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1983年,城市建设改建城区主干道---十里大道,为了保护树高19米,胸围370厘米,冠幅20米的有着1千多年历史的古重阳木,市政府特选定保护古树的修建方案,修改道路线形,使经历了千年风霜的古树仍然屹立在九江市城区居民都熟悉的“大树下”。2007年,针对该树长势差及空间问题,园林部门专门邀请省专家进行会诊,对该树提出保护、复壮措施并组织实施,使该树恢复良好生机。 我市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主要措施是: 一、落实责任 实行专业养护管理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园林部门落实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技术措施的制定,古树名木所在地的单位按照职能部门制定的方案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市民对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落实资金 由市人民政府从每年的城市维护管理经费和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复壮工作。 三、 落实措施 1、严格管理 ,制定管理细则,严禁在古树名木上钉挂物件、牵拉电线等; 2、挂牌编号,设立保护标志,建档立卡,登记成册; 3、对有枯空、倾斜等现象的树木,实施加固、支撑等维护措施; 4、在进行旧城改造、道路拓宽时,做好就地保护工作。 四、开展认养古树名木活动 鼓励社会各界捐资、认养古树名木,提高广大市民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目前,九江市规划区现有古树名木89株,其中,一级古树(500年以上)41株,二级古树(300-499年)1株,三级古树(100-299年)47株。主要树种有重阳木、樟树、广玉兰、银杏、朴树、罗汉松等25 种,纳入建档并存活的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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