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彭春兰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并召开了《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利等出席。 会议听取了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汇报。近几年来,我市以鄱阳湖湿地和水禽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的力度,不断加强野保体系建设,为做好湿地及候鸟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加快了湿地及候鸟保护区的建设进程,争取实施了一批湿地及候鸟专项保护项目,加大了湖区湿地及候鸟保护执法整治力度,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会上,市林业、法制、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工作,围绕《条例》中的湿地范畴、湿地生态补偿、处罚标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表示,湿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又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管理力度;将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细化、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九江日报记者 姚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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